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确保如期完成2017年度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项目年初拟订的项目实施工作内容,实现项目预期成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的要求,各2017年度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结项登记表》(附后);完成1份项目总结(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具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概述,约500字;项目主要内容,约400字;项目主要特色,约600字;项目主要成果,约500字,等等);完成好1套项目过程管理素材(具体包括:≥3份的消息稿,每份消息稿约500字;≥5张项目现场照片;其他重要材料);提交一份关于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的决策咨询建议或决策咨询专报,其内容要有理有据,突出服务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的重大和前瞻性决策价值,字数在1000字左右。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套于2018年元月5日前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所(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1号楼206室)周溱老师收,文本电子版发至QQ962517398或微信zz962517398。
特此通知
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